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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03-16 11:50 来源:

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2021第14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16日起,恢复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登记销售;恢复全县集市集日、公园广场舞等活动。 

特此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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