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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公告

2021-06-02 21:31 来源:

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10日进行,为确保景宁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景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二、控制范围

景宁中学、景宁县职业高中周围1000米范围内。

三、强制性措施

1.6月1日至6月5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潢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6月6日至6月10日,景宁中学(考点)及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璜必须24小时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

110〔公安〕

12345〔综合行政执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景宁县公安局

景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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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曾芷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