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10日进行,为确保景宁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景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二、控制范围
景宁中学、景宁县职业高中周围1000米范围内。
三、强制性措施
1.6月1日至6月5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潢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6月6日至6月10日,景宁中学(考点)及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璜必须24小时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
110〔公安〕
12345〔综合行政执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景宁县公安局
景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