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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实施疫情交通管控措施的问答

2022-04-11 15:53 来源:
  自4月10日0时起,丽水市已启动莲都区(含丽水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相关区域实行交通管控,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交通管控措施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共同维持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出行秩序。现就实施疫情交通管控措施期间的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1:为什么要实行疫情交通管控措施?





答:这次莲都区本土病例疫情事发突然,根据流调排查结果显示,防控形势较为复杂。实行疫情交通管控措施,是应对当前莲都区Ⅱ级应急响应期间的一项工作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疫情外溢,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请所有市民和来莲、在莲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问题2:此次疫情交通管控的区域涉及哪些范围?




答:自4月10日0时起,对莲都区5个街道(岩泉、万象、紫金、白云、联城)和丽水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共6个街道范围实行交通管控。在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在上述6个街道区域内除“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外的市民可在6个街道内正常通行,但原则上不能离开该区域范围。各街道的出入口已设置交通管控查验点。


 问题3我从联城街道要去碧湖镇上班,请问可以正常通行吗?




答:目前,Ⅱ级应急响应范围内的市民非必要不能离开莲都区(含丽水开发区,包括上班、务工、旅游等各类情况)。若要进入涉及Ⅱ级应急响应范围内6个街道的,核查两码一核酸后可以进入,但在Ⅱ级应急响应结束之前,不可以离开。


 问题4:听说有《绿色通行证》可以离开莲都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申领?




答:目前各交通管控查验点对持有省级通行证以及丽水市莲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绿色通行证》的车辆,查验人员两码一核酸以及人车证合一后予以通行。

《绿色通行证》的办理对象为:运输医疗等应急物资类车辆、运输应急处置类车辆、运输工农业生产资料车辆、运输生活必需品等车辆、环卫垃圾清运车辆和成品油配送车辆。

《绿色通行证》的办理方式为:申报制,由行业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办理,经审核审批后予以发放。

目前个人社会车辆暂时无法办理。


 问题5:我朋友持有《绿色通行证》,但是经过交通管控查验点时被工作人员拦住了?




答:交通管控查验点的工作人员对持有《绿色通行证》的车辆,查验人员两码一核酸和人车证合一后予以通行。但经检查发现有伪造、变造、转借通行证等情况的将不予通行,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问题6:我开私家车去外地看病可以吗?




答:管控期间,持有医院或社区开具的就医证明的社会车辆,以及虽未持有相关证明,但的确属于紧急运送危重病人的社会车辆,在核查人员相关信息后可上路通行。市民若遇有紧急情况时,可提前拨打报警电话,或及时向附近执勤的民警求助。


 问题7我需要驾车从缙云前往龙泉,路过莲都区但不进城,可以正常通行吗?




答:目前莲都区周边县市已在国省道、高速公路等重点路口摆放绕行提示牌,并安排工作人员提醒过往车辆绕行高速公路。对于不能通过高速公路绕行的过境车辆,请在通过交通管控查验点时,配合工作人员粘贴过境车辆封条,不要下车、尽快驶离。驶离管控区域时,对封条完好的车辆予以放行。


 问题8:我看到有人经过交通管控查验点时不配合工作,请问他会有什么后果?




答:请所有市民和来莲、在莲人员支持配合交通管控查验点的工作。对违反交通管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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