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雨季、天气多变
对于一些骑电动自行车
的市民朋友们来说
着实有点“恼火”
于是部分市民对电动车
进行了各式各样的加工
像这种
或是这种
还有加强版这种
加装雨棚
不!安!全!
不!安!全!
真的!真的!很不安全!
下面是发生在景宁的一段“翻车”视频
直观感受一下雨棚的“威力”
如果你觉得问题不大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这些事故
▲▲▲视线被阻,撞上公交车
▲▲▲还是视线被阻,直接撞上大货车
安全提醒:加装雨棚的危害
1.加装雨棚后,电动车的高度宽度发生变化,骑车人掌握不好容易发生碰擦。
2.遮挡视线,尤其是转弯的时候,后视镜的视线会被遮挡,另一方面也遮挡了后方骑车人的视线,容易引发事故。
3.雨棚加大了车辆的风阻,等于给电动车加了一个 “帆”。下雨天,尤其是风大的时候,车辆会很难控制,摇晃得厉害。
4.转弯的灵活性变差。车身改装,由于风力、体积等的变化,在转弯时不好控制。
5.增加交通事故的伤亡率。一旦发生碰撞或者是侧歪,由于有雨棚遮挡,驾驶人不容易跳车,易增加交通事故的伤亡率。
景宁县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严查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违法行为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车辆,在代为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装置后及时退还车辆。恢复限速装置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予以收缴。
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
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不闯灯、不逆行、不装伞
不穿插行驶、不随意变道
来源:景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