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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禁渔期非法捕捞 执法队员通宵蹲守抓现行

2021-04-07 16:21 来源: 记者:李烨 林明

从3月20日起,景宁县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非法捕捞行为。但总有人以身试法,4月6日凌晨,景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就查获了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4月5日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进行日常巡查,行至千峡湖绿草湖段时,发现湖面上有灯光闪烁,码头上又有三轮车停放。执法队员初步判断该处有人从事非法捕捞。于是立即组织对现场进行布控、踩点。

经过5个多小时的蹲守,4月6日凌晨3点半左右,执法队员成功将当事人夏某抓获,收缴150米长渔网一副、渔获物8公斤。

经执法人员鉴定,此次被非法捕获的野生鱼类共有鲫鱼、鲤鱼、白鲢鱼三种。

目前,夏某被处以行政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执法人员正告仍在从事非法捕捞的人员:“立即停止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监督,如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12345和110举报。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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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