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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2021-04-23 16:50 来源: 记者:林明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4月23日上午,景宁县垃圾分类办在石印山广场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文艺汇演、有奖竞答、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切实增强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据了解,我县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共建成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个,定时定点示范街3条,定时定点小区3个。下一步,县垃圾分类办将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专题培训和日常宣传活动,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转化为全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自觉活动。

一图读懂《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部分内容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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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