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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防溺水!防溺水!@全体景宁人

2022-07-05 17:13 来源: 记者:毛文茹

近期,丽水市发生几起溺水事件,令人痛心不已。暑假已到,防溺水工作丝毫不能放松,为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景宁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做好防溺水各项工作落实,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县委、县政府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假期防溺水安全工作部署,明确各部门职责。

综治部门负责将防溺水工作列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督查和平安创建、平安考核的重要内容。

宣传部门负责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知晓率,营造防溺水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对学生及家长的防溺水教育,关心留守儿童假期生活,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

水利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和水库的安全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在危险河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隔离带或防护栏等。

公安、自然规划、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检查、防范、救治工作。

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建立留守儿童登记制和留守儿童安全责任制,实行留守儿童一对一责任包干、分组联系的联防联控防溺水安全管理机制。

关工委、妇联、团县委等单位负责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开展“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家书屋”等暑期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


各单位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

如何进一步强化措施?


1

开展“暑期防溺水大宣传、大排查”活动


 新闻媒体、气象局的显示屏要在重要时段、主要版面设立“珍爱生命、严防溺水”温馨提示,播放防溺水专题宣传片,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学生假期安全“大宣传、大教育”的良好氛围。

 教育局要组织各学校要利用“家校通”短信平台开展“一周一短信”和印发《防溺水倡议书》等方式,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使此项活动家长知晓率达到100%,增强家长们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

 水利局要对辖区内所有溪、河、渠、水库、水池、水坑等水域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在辖区内一切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旁以及溪、河作业采沙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可加固防护栏的地方要设置防护设施和必要的救生器材(如救生圈、救生衣等)。特别是对曾经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重点危险水域,要在警示标识上写清何时在该处发生过何种安全事故。

● 公安部门负责督促派出所安排联防队员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逻,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隐患。

 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在认真排查辖区内留守儿童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包括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生活情况、兴趣爱好等在内的个人档案,并做好一对一结对;在重点村庄、区域设立学生安全协管员,聘请热心公益的学生家长、村委(社区)干部、老年人协会成员等担任所在村或社区学生安全协管员,及时沟通学生安全信息,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和劝导教育工作。

2

开展“城乡敲响平安锣”活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学生校外安全教育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居)委会和社区,村(居)委会和社区组成巡查队、设置义务安全教育(监督)管理员,通过敲锣、喊口号、贴标语、发宣传单、上门走访、农民信箱短信等方式对少年儿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

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家学生家访”活动


教育部门要开展“防溺水家访”活动。要通过上门访问、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家长宣传暑期安全教育的具体要求。对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外务工或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的学生,家访老师要协助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指定新的监护人。尤其是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监控对象,要做到家访到位率100%。

4

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关工委、妇联、团委等单位要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大学生村官、假期大学生组成志愿服务队,鼓励志愿者担任代理家长,开展“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家书屋”“少儿之家”“艺术之家”等暑期活动。要落实好各项活动的管理人员,建立参加活动学生名册并完善考勤制度。

5

开展“读书伴成长”活动


各乡镇(街道)要开放各类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礼堂,建立村居学生暑假读书小组,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各学校要深入开展“读好书、塑我心”暑期读书活动,引导学生组建读书小组,定期交流读书心得。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学校应开放图书馆,安排本地党员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值班,为学生借书和阅读提供便利。县图书馆要为学生借阅书籍提供方便。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学生读书活动的宣传,为学生暑假读书活动提供交流平台,引导学生读好书、好读书。

6

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自护”活动


各学校要发动每一个学生向学校作出《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就各项安全事项做出书面承诺,牢记防溺水“六不一会”要求,并将承诺书或防溺水警示卡等张贴在显眼处,时刻约束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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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