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8日,景宁县英川镇黄垟口村底垟村附近山林发生火灾,景宁县公安局民警在现场发现有人为失火痕迹,过火林地面积较大,并予以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柳某某(男,40岁)于2023年2月28日下午驾驶摩托车从沙湾往英川方向行驶,因沿路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引发山火。目前,犯罪嫌疑人柳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3年3月6日15时许,景宁县景南乡上标村附近山林发生火灾,景宁县公安局民警在现场发现人为失火痕迹,且过火面积较大,并予以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50岁)于2023年3月6日下午在景南乡上标村附近的农田内清理杂草,期间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在农田燃烧杂草,继而引发山火。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温馨提醒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当前正值森林高火险期,请全体市民群众注意,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