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积极生育支持若干措施终于正式出台,今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看看如何进行孕期健康检查补贴、婚检补贴、辅助生殖补贴申请:
婚前医学检查补贴
一、补贴对象
夫妻双方一方为景宁户籍,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在景宁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妇计中心)完成婚前医学检查并在景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的育龄新婚夫妇。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对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夫妇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三、申请补贴方式
符合申领条件的新婚夫妇下载浙里办APP,搜索“营养健康宝”(目前在升级中),进入“生育补助申请”页面,选择“婚前医学检查补贴办法”项目,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并上传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婚检证明原件进行申报,或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县妇计中心申请线下办理。
温馨提示:2023年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参加婚检才能申请补贴(县妇计中心婚检科咨询电话:5628216)
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
一、补贴对象
(一)2023年1月1日起按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在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期健康检查服务,且在有资质助产机构分娩的景宁户籍妇女(包括省外嫁入,丈夫户籍为景宁户籍的妇女)。
(二)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已在本县范围外享受孕期补贴(包括待遇相当的孕期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按照生育每胎每人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三、申请补贴方式
政策内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的妇女分娩后下载浙里办APP,搜索“营养健康宝”(目前在升级中),进入“生育补助申请”页面,选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项目,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并上传女方户口本、身份证及夫妻共同生育的第一孩或第一、二孩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保健册(母子健康手册)、生育登记服务单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申请,也可以将上述材料直接提交县妇计中心申请线下办理。
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
一、补助对象
2023年1月1日以后在国内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进行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按政策生育确需辅助生育的夫妻,夫妻双方为景宁户籍的家庭。已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其他辅助生育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家庭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所需费用自费部分(含个人账户)按累计最高1万元给予补助。
三、申请补助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结束后下载浙里办APP,搜索“营养健康宝”(目前在升级中),进入“生育补助申请”页面,选择“辅助生殖补助”项目,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并上传结婚证、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及医疗发票原件进行申请,或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县妇计中心申请线下办理。
申请表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景宁畲族自治县婚检补贴申请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育二孩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申请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辅助生殖补助申请表:
供稿:景宁妇幼健康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