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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景开展《丽水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草案)》初审调研

2020-06-10 17:17 来源:

6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培书莅景开展《丽水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草案)》初审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唐珠,副县长、公安局长饶伟贞参加座谈会。

会议汇报了我县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打算。与会人员围绕《丽水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草案)》,针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部门职责分工、限制燃放时段场所区域等问题展开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上,邹培书对我县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工作表示肯定。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梳理和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草案,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希望景宁结合县域实际,同时,借鉴其它县市区的好经验好作法,取长补短,确保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2018年初,我县在全市率先出台并实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实行主城区内全域全时禁售和禁燃政策,空气质量明显提升。


记者: 张航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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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