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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例”执法检查

2020-08-14 22:10 来源: 记者:吴俊杰

8月13至14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亮、副县长吴海东参加活动。

13日下午,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翡翠湾建设工地、景文高速一标段、宇海幼教木玩产业园 、景文高速二标段、景宁富申竹木公司、景宁兆富竹木公司等地进行实地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详细了解各检查点贯彻落实“一法一例”采取的做法,并就改进防治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在14日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吴海东代表县政府就全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例”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县发改、环保、建设、交运等单位分别汇报了本部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

2017-2019年以来,我县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人民群众满意度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县在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例”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检查组强调

要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对待执法检查。人大执法检查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各级各部门都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严肃对待执法检查,强化法律刚性约束、责任约束、自我约束。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为依据,切实履行好相应职责,做到认真检查,做到认真整改,有力保障和推进“一法一例”在我县全面贯彻、有效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执法检查实效。对照“一法一例”规定,查找问题补短板,查找不足强弱项,突出重点、从严执法,自我加压、不断进步。要盯紧法定职责履行、防治措施落实、严格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检查高污染能源、工业废气、扬尘油烟等污染防治情况。要讲求规范有序,保证执法检查到位。执法检查程序是一个闭环,必须步步为营、环环相扣,规范有序做到位,才能发挥利剑作用。要按执法检查进程,按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协同配合,努力做好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政府及部门要深入自查自纠,直面问题、加强整改,及时起草好法律法规实施报告,按时征求意见、提交上会,为我县成为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作出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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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杜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