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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召开

2022-06-02 19:59 来源: 记者:吴卫萍

6月2日上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景宁建设主要任务,动员部署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县委书记翁志鸿出席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蓝景芬主持,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熊勇军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副县长、公安局长戴积光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白皮书》起草情况说明。县领导马盈、江勇、钟利海,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文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巍参加会议。

翁志鸿指出,2021年以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守正创新,景宁法治建设综合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一,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的完善”被评为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今年是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建设攻坚冲刺之年,全县上下要发扬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全省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景宁力量。

翁志鸿强调,要提高站位、做足准备。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全力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要对照国标全面体检,对重点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对自查发现的短板、漏洞、缺项,第一时间整改完善。要进行实地核查,严格落实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确保各个窗口服务态度做到最好最优。

翁志鸿强调,要对标示范、补短提质。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在理顺关系、搭建框架、建章立制的基础上,推动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地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要提高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水平,把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五个领域”的内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实现应审尽审。全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和诉中化解,妥善化解矛盾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治旧控新”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流程监管,全力实现非诉行政案件100%执行到位。

翁志鸿要求,要上下同心、合力攻坚。要明任务,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做好自查自纠和创建申报工作。要强队伍,统筹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在景宁的落地落实,不断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选配、培养和引进,不断解决基层法治人才队伍薄弱问题。要增亮点,结合景宁实际,突出特色,围绕县域治理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治理、司法监督等,加大法治领域改革创新力度,探索形成一批景宁经验、景宁做法。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2022年法治景宁建设重点工作》《关于全力争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实施方案》;澄照乡、县人力社保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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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杜雯莉